择吉术探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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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吉术探秘二

 

所谓制煞或化煞,就是参详各神煞吉凶的大小深浅,看其五行是有制还是无制,是可化还是不可化,以定从违。总原则是:大煞避之,中煞制之或化之,小煞取吉星照临即可。具体而言:所谓制煞,就是根据凶煞的五行,以其相克者制之。煞属金,以火制之;属火,以水制之。如煞居西方庚酉辛属金,则用丙火日,若得年月日时四丙火更妙。火强,则金煞为火神所克,无法为虐。若煞居南丙午丁属火,则需用癸亥壬子等水日,同样可制其凶焰,转凶为吉。所谓化煞,是根据凶煞的五行,以其相生相亲者化之,
如煞属木,用火局,使木生火以生土,则贪生忘克反为恩中之恩。又煞属水,用水局,使用类相亲,则煞又一变而为比辅之神。若煞在东方寅位,用甲日(年月日时四甲更妙),甲禄在寅,煞即为我之禄,甲命用之,又为生命之禄,甲山甲向用之,并为山向之禄。若煞在北方亥位,则用己酉,或己丑日(年月日时合巳酉丑更妙),己酉马在亥,煞即为我之马,巳酉丑命用之,又为生命之马,巳酉丑山向用之,并为山向之马。诸如此类,不但不为凶恶,反为大吉。所以旧时通书常说:若要发,修三煞。可见凶神也可化为吉曜,只在人能否谙知其性,应用得法。
  
古人认为,制煞与化煞相比较,制煞犹如以力服人,万一力不能胜,反而大张其凶焰,为害更烈。即使果能降伏,也只是使之不敢为祸而已。而化煞,犹如以德服人,凶顽恶心,即为良善,不但不敢为祸,还可以造福,就象盗贼接受招安终成爱国之臣一样。
择吉术目前可见的文献有《鳌头通书》、《象吉通书》、《陈子性藏书》等,又以清朝乾隆时所编纂的《协纪辨方书》最具代表性。
  
《协纪辨方书》是一部中国古代择吉典籍中集大成之作。清乾隆年间,经过康熙之治,生产力有了较快发展,人们趋吉避凶的心理更为迫切,以择吉为业的江湖术士走红,历书通书不计其数。但因一些历书通书错漏百出,荒谬绝伦,统一修订历书势在必行。乾隆皇帝有鉴于此,命当时编修《四库全书》的馆臣允禄、梅毂成、何国宗等组成三四十人的队伍,重新修纂一部既纠正以往历书错误,又辨析其中荒谬的择吉通书。书成后,乾隆亲制序文。取敬天之纪,敬地之方二义,名为《协纪辨方书》,又名《钦定协纪辨方书》。
按《协纪辨方书》认为,择吉术实际上是一个由神煞组成,由神煞主宰的系统世界。而所谓的这些神煞,亦只是天地自然日月五星运行的规律以及它们相互间关系的代名词,并不是真的有一大堆分别叫做某某的神煞的存在。
比如阴府太岁。《协纪辨方书》说:按阴府太岁,乃本年之化气克山家之化气,开山忌岁月日时克坐山,故名之曰太岁,示不可犯耳,非另有阴府之太岁在某山也。即把年干的化气克坐山化气这样一种关系叫做阴府太岁,以示不可触犯之意,并不是真有一个叫做阴府的太岁在某山之上。
  
再如太岁。上古以岁星(木星)纪年。由于岁星由西而东运行于天,与地支的方位秩序正好相反,使用起来不方便,所以天文家假设一个假岁星,让它与真岁星背道而驰,以便纪年。这个假岁星就叫太岁。岁星十二年行一周天,一年行经一次(十二分之一),因而太岁就成为岁星运行规律及其方位的象征,被人看作统正方位,斡运时序,总成岁功的一位大神,统领诸神,是人君的象征。并不是真有一位名叫太岁的神灵。但当太岁因象征岁星而具有尊意后,它所对冲的方向就不吉利了。因冲而破,所以与太岁对冲的方位叫岁破。破即耗散,所以又叫大耗。《协纪辨方书》说:若夫岁破之义,亦言其方为岁所破,而非有岁破之神破太岁也,故又名之曰大耗也。即岁破大耗也不是神。
  
再如月建。贾公彦疏《周礼·占梦》说:建,谓斗柄所建,谓之阳建,故左旋于天。正月初昏斗柄指寅,叫建寅。以后一月一位,顺行十二辰。因此,月建实际上是古人用斗柄确定节令和方位的一种方法,而不是说真有一个叫月建的神煞。
  
既然神煞是天地自然日月五星的运行规律及其相互间关系的代名词,那么,择吉术根据神煞择日选方,实质上就是根据天地自然日月五星的运行规律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来办事了。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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