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用事吉日和宜忌四
http://www.cnyjyj.com | 时间:2010-06-15 00:00:00 | 关注人次[] | 字体设置:

7,造葬权法简录

“凡修造,一定要修主年命,方向和年月均利,才能获吉。如果方位不利又不得不造。可用迁居之法,从所迁之方视所作之方为吉就行了。

关于作方,凡所作只在一宫,选择比较容易,如果跨越数宫,有吉有凶,于吉宫起工,由此连及不利之宫,并无妨碍。如果修造年月日吉利而准备工作未停当,可以略加起造以应吉时(笔者注:即先进脚墓基),以后再接续修造亦行。但在竣工后,要归福德之方。

论承土方道:凡远隔百步之外,目所不见,可不问方道坤煞。

论清明前后修墓法。凡巳葬墓堂的加土,种树,砌祭台,修整等,于清明寒食(寒食:即清明前二日)之间起工修作,可不论山向及年月日时。

论整造宅舍:大寒五日后择日拆屋修造,赶在立春前择日完工,可不忌开山立向年月克山家和各凶神,这叫作岁官交承(暂不管人间之事)。

论安葬:在大寒五日后至立春之间,先择日破土,再择日安葬,可不忌开山立向及年月各凶煞。但一定要在立春前按时谢墓,或在次年清明节加土谢墓。

论凶葬法:凡人初死,在三日之内或一旬之内,择日破土埋葬,不论开山立向和年月神煞。但按习俗,埋葬之日忌重丧和三丧日也。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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